,商店里卖集体企业的罐头,也不能算是危害国家利益呀。”
贺明珠的话给了经理一个台阶,在情理和法理上都给了他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。
经理基本已经被贺明珠说服了,但还是说了句:“你说得有道理,可我们商店还没有过这样的先例,也不能随随便便就做决定。”
贺明珠说:“总要有第一个先例呀。现在好多国家单位都在做买卖,乌城这边已经算是反应比较慢的了,听说北京的大商店早就有包柜台的了,每个月能收大几千块的租金呢。”
“一个柜台能有几千块的租金?!”
经理震惊了,要知道现在商店的柜台一年也不一定能挣到几千块的利润。
贺明珠说:“是啊,商定只管把柜台租出去,什么事儿都不用管,只管收租金就行。”
经理追问:“北京的工商不管吗?”
贺明珠压低声音:“当然管啊,所以不能让他们知道。”
经理眼睛一亮:“这样也行?!”
在1984年,国营商店出租柜台还是不被允许的,认为会危害公有制的主体地位。
由于商店内的商品都来自于计划调配商品,且为计划定价,商店的采购自主性受到极大限制。
在改革开放后,大量计划外的商品涌向市场,与计划商品争夺市场份额。
这些计划外的商品有的来自海外进口,有的则来自本土的个体户或红帽子企业,身段灵活,一切生产向市场看齐,与计划内的国企截然相反。
一方是根据市场流行风向而及时调整生产,一方却滞后乃至自行隔离市场,此消彼长,计划商品愈发无人问津,时间长了,国营商店也吃不消积压的库存。
因此,北京的一些商店就偷偷摸摸地将柜台出租,双方瞒着工商局,私底下签合同,悄悄地开始了柜台外包的买卖。
由于柜台承租方没有执照,也没办手续,要是被工商知道了,就会被查封全部货物,商店也会受罚,因此双方的口风都很严,柜台出租的事只在很小范围内流传。